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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公安
 
 
【消防管理】
 
 
    2000年,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召开了全市各委、办、局,各区、县(市)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法人代表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总书记江泽民的重要批示精神,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会后,两次与市安全办联合对责任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00年,省、市政府对消防工作投入1 8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用这些资金组建了特勤大队铁东中队,新建10处水鹤,购置5部举高消防车,使全市的25个消防中队每队都配有一部举高消防车,并翻建改造了部分营房。
    2000年,公安消防部门对330个一级列管单位进行4次滚动式和地毯式检查,两次组织有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大型化工企业、大型商厦保卫人员参加的自查联查活动。召集60家有重大隐患单位的法人代表、保卫处(科)长和新闻单位人员参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听证会。经过各方努力,落实整改资金8 000万元。已经完成整改的有16家。通过整改降为一般隐患的7家,其余作了部分整改或正在整改。有3家被停业停产。
    为进一步提高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和民办消防队业务水平,消防支队在一年中深入各队236次进行业务指导。2000年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参加灭火协同作战56次,出动173车次、703人次。民办消防队接警出动326次,有效地扑救了大量初起火灾。
    2000年,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除保持经常宣传外,重点抓了影片《隐患就在你身边》的展映工作。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4·17"、"119"两个宣传日和"9·1"6消防法》颁布纪念日的宣传活动,每次活动参加人数都在10万人以上。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作用,开展消防宣传。
    2000年,全市共发生火灾384起,死亡20人,伤29人,直接经济损失808.5万元,全年没有发生特大火灾。重大火灾虽只发生4起,但经济损失却占全部损失的1/3。火灾绝大多数发生在城市和县镇,占火灾总起数的66%,死亡占90%,损失占65%。火灾以电、气引起的居多,占23%,用火不慎占14%。(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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