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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哈尔滨市外来流动人口17.7万余人。为加强对这部分人的管理,凡进入哈尔滨市经商、打工人员均要在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除16岁以下随行人员、三无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发给暂住证。至年底,登记率98.5%,发证率95.5%。对租赁房屋居住的外来流动人口,租赁房主与公安派出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合同。公安机关在外来流动人口来哈尔滨高峰的4~5月间,对全市租赁房屋户进行清查整顿,全市共有租赁房屋17 981户,经检查合格发给治安许可证17 207个,对非法租赁房屋户给予取缔。公安机关还配合劳动和计生部门,对采用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200余处基建工地用工情况进行了整顿,并查验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 538人。
由于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大,其中良莠不齐,因而在外来流动人口中犯罪机率也较大。据统计,2000年全市破获的刑事案件中,有57.1%是外来流动人口作案。(吴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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