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政法 军事》
 
 
公安
 
 
【消防管理】
 
      2007年,哈尔滨市消防部队以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以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为突破口,全面强化安全防火工作,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市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全年全市发生火灾1431起,比上年下降67.57%;死亡10人,下降50%;伤15人,增长114.3%;直接经济损失393.2万元,下降4.9%。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
    加强灭火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至年末,消防支队接警出动6859次。其中,灭火行动1431次,执行社会救助和抢险救援任务5428次。出动车辆21390台次,指战员85022人次,抢救遇险人员415人。成功扑救了渤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车间爆炸火灾、公滨路乐普实业发展中心大型厂房火灾、天合街老式建筑火灾、飞龙宾馆装修工地火灾,成功处置了道里区地亩街地下室水淹事故和香坊区朝阳乡新发村居民建筑倒塌等事故。
    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把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作为宣传工作的主线,发挥消防宣传演示车“互动宣传和模拟逃生”的作用,利用“4·17”“11·9”等时机在全市开展宣传活动120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5万余份,印制并免费发放《社区消防知识手册》83970册、《农村消防知识手册》88661册。组织消防队、站开放72次,受教育人数达1.5万人。全年培训义务宣传员2000多人,群众消防宣传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在《生活报》、《哈尔滨日报》上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与黑龙江省交通广播电台联办《火情“119”》栏目,与移动、联通、电信、网通等公司合作建立短信群发平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跟踪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提高了公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全年在各类媒体刊(播)发消防宣传稿件750篇、短信2000条,受到社会普遍好评。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网络监控系统安装、火灾公共责任保险工作进展顺利。杨丹被评为全省十大杰出青年和十佳女官兵,玄龙海被评为全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和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烈士马玉清的遗属付淑芝被评为哈尔滨市首届“好警嫂”。延寿县消防大队士官魏国宏勇救遇险乘客37人的事迹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加强消防执法监管工作,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市、县两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各级政府编制完成市级和双城、五常、尚志三个县级市的城市(镇)消防专业规划。推动各级政府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消防工作的重要事项、重点任务和重大问题,以地方政府名义召开春防、冬防、各项专项治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等全局性会议20次。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和考评验收;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完成全市商场、宾馆、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考评,平均达到92分。针对季节变换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春防、“五一”、“十一”、冬防等防火攻坚战,提请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集中时间和人力,连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17次专项治理。检查各类单位和场所49264家,消除火灾隐患28788处。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期间,消防支队4次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并成立6个督察组和44个日查组、夜查组,严格落实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把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高发部位,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逐一进行排查,确保了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截至年底,市政府第三批挂牌督办的1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摘牌。全年下发法律文书8200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300起,实施警告2500次,对1800人和1200个单位进行了罚款,累计罚款1100万元,三停单位420家,行政拘留210人,无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与上年相比,办案、罚款、三停和拘留人数分别增长331%、52.9%、47.6%和17.3%。组织10个社区和3个乡镇近1500名群众举行火灾扑救演练,对有条件的社区和农村,帮助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逐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建了消防志愿者队伍。按照《黑龙江省社区消防建设标准》和《黑龙江省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全市已确定36个试点社区和村屯。
    2007年,消防支队投资25万元购进4套软件配发给市区4个消防大队,购置了等离子发生器、充气浮桥等一批装备器材。投资100万元为所有基层中队配置207台电脑,完善了部队灭火救援现场移动指挥系统。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先后创新战法、操法10种,装备、器材革新成果52项,提高了部队灭火救援制胜能力。完成了“110”、“119”、“122”三台合一和“119”指挥中心系统升级改造和南岗、道外、平房3个消防大队的新楼通讯网络安装调试及群力、特勤大队接警席及公安网的连接工作,对消防支队原有的网页进行了升级和改造。
    2007年,消防支队争取消防专项建设经费1616.9万元、消防业务经费2853.19万元,达到国家《消防业务经费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测算标准。利用开发银行低息贷款1.37亿元已通过省、市批准和国家开发银行核准,首批准备金840万元已经到位,实现了哈尔滨市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贷款工作零的突破,为完成哈尔滨市“十一五”期间新建、翻建6个消防站、新建100处消防上水鹤、购置25台国产和进口特种消防车等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争取美国AB公司消防公益事业赞助款80万元,购进2台消防演示车。完成化工、世贸、利民、宾西4个消防站的建设,依兰和延寿2个消防站翻建已完成,推进了道外区天恒山、南岗区九三五、永红和香坊区通乡等4个消防站的筹建及尚志市、通河县2个消防站的翻建。投入189万元新建上水鹤30个。有9个基层单位被省消防总队评为“花园式消防站建设先进单位”,其中4个达到全省一流水平;投入550万元,集中统一招标采购特种器材9类30种,采购个人基本防护装备5种、特种防护器材装备21种。全市消防执勤车辆已达到152台,每个中队平均拥有消防车辆9台,超过国家规定的普通站4~6台的标准,接近特勤站7~10台的上限标准。
    对企业消防队管理、执勤战备、灭火准备、灭火救援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规范和健全了业务考核和奖惩等项制度,促进了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健康发展。加快了乡镇民办消防队伍建设,全市有131个乡镇建立了民办消防队,共有消防车142台、消防员610人。在宾县民和乡立千村成立全省第一支村办消防队。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