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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公安
 
 
【消防管理】
 
      2009年,哈尔滨市共发生火灾477起,比上年下降31.5%;死亡3人,与上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683.7万元,增长2.3%;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009年,哈尔滨市消防管理部门协调政府发挥消防委员会的作用,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9次,消防联席会议17次,下发相关文件62份。开展新的《消防法》宣传贯彻、网络大奖赛和“百万市民消防明信片传递”活动,共发放明信片10余万张。与地方传媒公司合作,在每个社区设置宣传栏,在消防中队训练塔设置大型消防公益广告,在1000余处人员密集场所统一设置“消信通”视频播发系统。与省市新闻媒体合作,开辟消防专版,刊播消防专题新闻1600余期。在哈尔滨科技馆和基层消防中队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累计接待市民参观学习5.8万余人次。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设施维护人员培训11期、1.2万余人。召开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民警培训会议3次,培训民警1万余人次。全市新增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900个,新增手抬机动消防泵130台,注册消防志愿者5.3万余人,组织群众火灾扑救逃生演练1287次。
    2009年,市消防管理部门与公安、文化、工商、安检等部门先后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弱势群体集中场所、在建工程和棚户区、筒子楼进行集中整治,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第五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的9个单位已全部摘牌销案。全年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120起,警告29人次,罚款659人,罚款单位732个,累计罚款746.99万元,“三停”474起,行政拘留99人,实施没收物品16起,临时查封75起。全年消防部门出台18项便民利企措施,把服务端口前移,抽调500名消防官兵深入72家企业现场解决难题。
    2009年,市消防管理部门在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期间,及时消除动态隐患1720余次,确保大冬会的安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大冬会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开展“利剑平安”等6个系列专项行动,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全年完成10位中央领导及外国政要到哈尔滨市视察公务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完成哈洽会、制造博览会、绿色农业交易会、浴佛节等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2009年,市消防管理部门选拔134名官兵组建31个攻坚组,成功扑救和处置抢险救援270次。先后对华旗饭店、观光国际、万达索菲特酒店等130栋高层地下建筑和200家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实地演练。全年接警出动5826次。其中,灭火518次,执行社会救助和抢险救援等任务5308次。出动指战员104264人次,车辆23420台次,抢救遇险人员678人,保护公私财产价值2.7亿元。成功扑救ABC外国语学校、大世界商场、华旗饭店、标准件厂、金都大厦等火灾事故。
    2009年,消防支队投入资金6566万元,购置进口大功率水炮消防车4台,51米、53米、56米和68米云梯车各1台,照明车、充气车各1台。国产抢险救援车2台、A类泡沫消防车3台、四轮和两轮消防摩托车各2台,并改造35吨消防水罐车4台。购置个人和特种防护装备10317件(套),抢险救援器材1346件(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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