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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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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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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民警担任社区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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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市公安局加强警民互动,打造“亲民公安”的良好形象,借鉴外地公安机关的成功经验,从巡警支队选派50名女民警到城区公安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这是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加强警民和谐关系建设和补充基层一线警力的重要举措,在哈尔滨市公安史上尚属第一次。
下派的女民警直接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和打击犯罪,同时以女性特有的亲合力参与大走访活动,通过近距离、经常性的与市民谈心、联欢、帮困等活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拓展大走访的内涵、形式和方法,推动爱民实践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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