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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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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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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莱派出所实行所长聘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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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竞争机制,道外区公安分局在东莱派出所实行所长聘任制。同时公布了受聘所长应享有的职权和奖惩办法。报名投标的有原东莱派出所正副所长和另一派出所的所长。他们各自提出受聘后的工作目标和采取的措施,经分局党组对3人德、勤、能、绩等方面考核,并广泛征求干警的意见,确定3人参加答辩。原东莱派出所所长刘汝强提出刑事案件人均发案不超过4‰,全年无火灾,火警不超过5起,查处治安案件的差错率不超过1%,全年无干警违纪等10项指标以及完不成指标的处罚措施,经分局党组研究决定聘任刘汝强为东莱派出所所长。刘汝强受聘后,提名原副所长张江及民警高福斌、李晨为副所长。(吴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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