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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公安
 
 
【公安部为花园派出所记集体一等功】
 
 
    南岗公安分局花园派出所多年来一直是省市的先进单位,他们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坚持对干警进行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都做出较好的成绩。近两年来,他们为管区群众代办、捎办和预约办户口312件,为新建居民楼和大专院校学生登门办户口18次、2 800多件。他们对来所办事的群众都是热情接持,做到"三声、四有、五个一样"(注)。在辖区内不断开展打击活动,三年中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66起,查获犯罪分子386名,缴获赃款赃物共折款40余万元。刑事案件的人均发案率始终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连续13年被评为市公安系统的先进集体和标兵,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并评为市"文明单位标兵"、第二十一届和第二十二届市先进集体。198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政法战线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称号。
    1990年3月19日,公安部颁发命令,给予花园派出所记集体一等功。4月27日公安部召开表彰大会,所长王晓鹏赴京领奖。市公安局党组做出决定在全市公安系统推广他们的经验。
    注:“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有":有座位,有开水,有报纸,有意见簿。
    "五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老人小孩一样耐心,忙时闲时一样认真,白天黑天一样主动,领导群众一样对待。(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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