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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月28目,市公安局党组做出决定,在全局开展向胡振海学习活动,学习他同病魔进行顽强斗争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坚持战斗在自己的岗位上,无私地为党为人民奉献余生的高尚品德。
胡振海是道外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所长,中共党员。1969年从部队转业到公安战线,1985年到前进派出所,工作中秉公执法,关心群众疾苦。每年春节没回过家,都是妻子和女儿包好饺子送到派出所,他和所内民警在一起过“团圆年”。1990年,胡振海被确诊为"晚期肺癌",他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坚持工作。手术后出院不久的一天晚上,离派出所30多里路的东兴村发生荒火,他带领值班干警赶到火场,和村民一起扑打了3个多小时,终于将荒火扑灭。七八月间,松花江洪水包围了前进乡,体重只剩45公斤的胡振海谢绝了领导和亲人的劝阻,拄着一根棍子,白天指挥村民转移,晚上到堤上巡查。抗洪救灾期间,前进派出所的8名干警在胡振海带领下,日夜守护民堤并和群众一起加固堤防。当市防讯指挥部决定国堤外的居民全部转移时,他们战胜各种困难,把900多户居民安全转移。在大灾之中无一伤亡,灾区治安稳定。
胡振海由于劳累过度,病情加重,11月20日与世长辞,终年48岁。
(吴 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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