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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公安
 
 
【案例选录】
 
 
    歼灭鲁林强抢杀人集团。  鲁林早与犯罪分子田旭等人组成犯罪团伙。田旭等人被公安机关歼灭时鲁林漏网,后又纠集任立忠、王增海、田江、何文庆4名犯罪分子组成新的暴力犯罪团伙,流窜于哈尔滨、鸡西、七台河、大庆、沈阳、德洲、秦皇岛等十几个省市,抢劫、杀人、强奸作案26起,杀死群众11人,抢劫现金及物品共4万余元。
    4月2日晚9点,三棵树站前治安大队接到华东旅店店主报告:有两名投宿旅客,没有任何身份证件,其中一人体貌特征与公安机关通缉的鲁林相似。副大队长余建业、中队长关文志、民警关伟民和佟盛杰立即赶到华东旅店。民警进入房间对嫌疑人搜查时,鲁犯当即开枪,佟盛杰立即还击,击伤鲁犯左腿,同犯何文庆跳起扑向佟盛杰,被关伟民当场击毙。鲁犯仍开枪射击,又被民警击伤右腿捕获。缴获"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4发,匕首1把。第二天,治安民警支队民警于哲、何锡滨、杨文涛在哈黑公路堵卡时,在一辆出租面包车内,将正欲乘车外逃的鲁林犯罪团伙的另一成员任立忠捕获。至此,鲁林暴力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
    7月6日,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鲁林、任立忠、王增海、田江死刑。
    摧毁特大拐卖妇女犯罪集团。  1991年1月,哈尔滨市太平公安分局接到山东省平原县公安局的电报,称太平区居民胡桂艳因拐卖人口被平原县公安局拘押。太平分局干警将胡犯解回,经审讯查明,胡桂艳是一个有组织的专门在哈尔滨市拐卖妇女的犯罪集团的成员。经审讯和调查,陆续捕获了拐卖妇女集团的首犯臧成江、黄淑珍、臧成水、张吉峰等16名罪犯。查明罪犯臧成江等,从1987年6月~1990年12月,先后在哈尔滨和三棵树火车站、太平二商店和市妇联劳务介绍所门前,以介绍工作、找对象、雇保姆、合伙做买卖等名义,采取欺骗、引诱、胁迫等手段,将65名女青年和已婚妇女拐骗到山东省平原县和武城县卖掉。在拐骗过程中,有16名女青年被罪犯强奸,仅臧成江一人就强奸9名。这个犯罪集团拐卖妇女共获得赃款16.397万元。
    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2月27日召开公判大会,将集团首犯臧成江、黄淑珍、臧成水、张吉峰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并对胡桂艳等12名罪犯分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
    查获伪造哈尔滨市汽油票集团。  从1991年10月16日~11月3日,在本市各加油站陆续发现了一批伪造的票面30公斤的哈尔滨市汽油票。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决定立案侦查,同时对伪造汽油票进行技术鉴定,对侦破工作进行周密部署。11月6日,在一辆个体出租车上,将正在贩卖伪造汽油票的犯罪分子秦学清抓获,跟踪追击又捕获了这个集团的秦学忠、秦学库、秦贵才和张继舟、邵义5名罪犯,缴获伪造汽油票86张(2 580公斤)。经审讯查明,9月间,秦学清等犯罪分子提供真汽油票样,由河南省几个窝点刻版印刷,共印制假汽油票7 000多张,全部运回哈尔滨销售,所得赃款大部分被挥霍。因该集团成员均为延寿县人,主犯秦学清还在延寿县犯有杀人罪,是潜逃的通缉犯,全案转延寿县审理。
    (吴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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