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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在哈尔滨市人境人员共69 334人,比上年下降13.2%,其中外国人51 750人次,港澳台胞及旅居国外的华侨17 584人次。入境人员中,旅游观光的39 863人次,从事商务活动、投资设厂的27 376人次。探亲访友、专业考察、学术技术交流及使领馆官员等2 090人次。
哈尔滨市公民因私出境的全年共有5 481人,其中市区出境3 928人,市辖五县(市)出境1 553人。出境人员中,探亲访友3 120人,自费留学518人,定居1 163人,出国考察、学术交流、进修等680人。出境人数比上年下降41%,出境探亲人数比上年下降52.6%。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继续贯彻简化出入境手续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规定,对"三资"企业、常驻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和港澳台华侨暂住证以及来哈尔滨市投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都尽量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外商有急事、特事需要尽快办理的,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如对哈尔滨市经济建设有重大贡献的特殊出境申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变通办理。1993年依法对出入境进行严格管理,对以旅游名义入境在哈尔滨市非法居留、并在6家"三资"企业非法就业的29名俄罗斯服务员(24女、5男),分两批集中遣送出境;对8名违犯中国法律法规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旅行的临时来华境外人员,依法进行罚款和其他处理。
(吴 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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