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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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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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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初、高中分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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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委员会决定,从1986新学年起,实行"初、高中分设"。即高中独立设校,省、市重点中学一律不再招收初中新生,两年后过渡为高中,市区公办一般完全中学采取一次性调整办法。这一改革决定是发展全市普通教育的一项重大决策。它使九年制义务教育作为一个整体,便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便于高级中学集中时间精力、研究和探索高中教育规律,为促进学校和社会教育思想的转变,提高教育质量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实行分设后,市区公办中学高中有38所(包括独设、过渡、完全中学),初中有98所。
(王金芳 李宏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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