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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1O月,市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和发展中小学校办企业的通知》(哈政发[88]39号),税收、工商、财政等方面给予校办企业优惠政策,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步骤为校办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了校办企业发展。1988年初,市、区、校3级层层签订了"校办企业利润承包奖罚合同",全市校办企业普遍实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工人工资分配由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计件工资,完善为岗位工资加效益工资。市校办公司颁发《校办企业全面工作考核方案》,从经济效益、基础工作、技术进步、质量管理等各个方面对区公司和部分企业进行了考核。市、区公司还按省教委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办企业升级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审定校办企业产品标准,对各区公司和有关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认真的审计。
1988年,全市有1 012所中小学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勤工俭学普及面达73%;全市纳入管理计划的校办企业468个,校办企业人均创利额2 583元;校办企业工商利润总额达2 364万元,勤工俭学总收益达2 664万元,分别比1987年增长54.8%和54.3%,相当于1985年的2.2倍,3年翻了一番,提前2年完成了勤工俭学"七五"规划创利指标。校办企业当年为学校补充教育经费910万元,比1987年增长64.6%,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校办企业安排5万多名中小学生进厂参加勤工俭学生产劳动,扩大了学校实施劳动技术教育的途径。全市年利润5万元以上的校办企业143个,其中10万元以上的55个,20万元以上的20个,30万元以上的7个;第四十四中学北方图书设备厂年创利已达72万元,被评为黑龙江省集体城镇企业明星。经有关部门抽查,校办企业产品合格率达88.4%,比1987年上升了19.3%;第六十二中学教学仪器厂生产的对数视力表灯箱、桥南小学日用化工厂生产的止汗香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动力区人民政府、第四十四中学、香滨小学、教学仪器二厂、永丰电器厂、云燕化妆品厂、阿城继电中学舌簧厂被评为全国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北方图书设备厂厂长杜毓敏、第七十三中学印刷厂厂长齐政、哈平印刷厂厂长程凤志被评为全国勤工俭学先进个人。(李 珏 马伟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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