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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哈尔滨市普通教育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在春夏之交的动乱中,全市没有一所中小学校停课。
1989年3~9月,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中小学生德育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摸清了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12月,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决定》。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增设了德育工作机构,各中小学开展了基础文明行为训练,贯彻《德育大纲》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市80%的中小学开展了岗位培训,对2/3的中小学教师进行丁职业道德、文化水平、业务能力和教学实践的综合评价,国家教委组织8个省市的同行到哈尔滨市学习经验。在师资队伍建设中,还强调了师德建设,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教师行为准则》等文件。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在教育部门内部调整323人,向外部调整200多人,从社会招聘大学毕业生300多名补充教师队伍,向郊区、薄弱区流动高级教师60多名。
全市把加强初中、提高初中质量作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重点,初中毕业生优秀率由上年的31%上升到34%,及格率由上年的68%上升到74%,巩固率由1988年的94%上升到97%,低分率降至4%。3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的意见》,动员全社会综合治理;城区小学生流失率由1988年1.4%降至O.1%,初中生流失率由1988年9.1%降至3.7%。年底,经验收又有94所小学、24所中学达到规范化标准,其中11所小学被省命名为标准小学。
1989年初认定的119项、4.7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危房翻建与维修工程,年底实际完成161项、7.7万平方米.超出原计划63.8%。市财政补助投资500万元已如数安排;区、县(市)自筹投资920万元,比原计划超额267万元,城市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已转向内部建设,全市投资535万元添置了中小学教学仪器,区拨款107万元购置12套语音设备。1989年,全市有551所中小学达到省级办学条件一、二、三类标准,比上年增加192所,61个学校和单位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秋季,全市开展了"整顿教学秩序"活动,加强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查处了个别学校滥补课、滥办班、滥收费,纠正了一些学校个别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
1989年,全市教育经费(教育事业费、基建、城市维护、教育费附加)总支出为15 312万元,比上年增加2 166万元,增长16.5%。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12 250万元,比上年增加1 420万元,增长13.1%。中小学校教育事业费支出为9 580万元,比1988年增加1 079万元增长12.7%。
1989年,生均年经费支出也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师范专科生年均经费支出为3 969元,增长16.9%;中师生年均经费支出为1 569元,增长24.4%;普通中学生生均年经费支出为265元,增长21.6%;小学生年均经费支出为144元,增长14.8%。1989年,市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比上年增长15.8%。市政府还为呼兰县、阿城市增拨中小学校舍修缮费500万元。市财政局为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师范学校拨专款200万元。
1989年,全市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为4 314.4万元,其中,国家教委补助投资135万元;省自筹补助投资100万元;市财力投资915万元(含一市、_二县郊区中小学补助投资500万元);教育费附加资金为1 715万元;城市配套费资金40万元,其它资金150万元;部门自筹资金1 259.4万元。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投资1 620万元;用于城市中小学教职工住宅建设投资603万元;用于城市大中专校舍建设投资670万元;用于农村(含阿城市、呼兰县及郊区)中小学改造危房的投资1 320.4万元。其中,市财力补助投资500万元,县、区、乡村及个人捐助投资共920.4万元。全市共计安排222项工程:城市安排61项,竣工27项,竣工面积占施工面积的60.9%;翻建扩建教室162间,纯增118间;建成实验室56个,纯增48个,新增加阶梯教室37个、风雨操场3个、屋面上操场3个,新建教职工住宅340户,纯增21 4户。
(张永龄 王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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