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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中小学教育综述
 
 
【概况】
 
 
    1990年哈尔滨市普教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事业发展和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两个"决定",坚持以德育为学校工作的首位,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整顿、改革为动力,把激烈的升学竞争引导到提高办学水平的竞争上来,努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德育工作。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关于1991年深入贯彻<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恢复省重点高中保送制和文明青少年标兵升学考试加分办法,从政策上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各校认真整顿教学秩序,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创建良好的德育环境。全市教学秩序明显好转,乱班、乱校基本杜绝。道里、南岗区积极进行社区教育实验,将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协调起来。全市有家长学校372所,家庭教育水平有所提高。中小学生分别要求入团、入党的增多,好人好事不断,抵制不良思想的能力有所增强。校风好转,学生流失、犯罪率降低,在校生(含大中专、技校、中小学)犯罪占犯罪人口的比率由1985年的11.2%降至5.85%。
    2.整顿中小学教学秩序,中小学教学常规得到进一步落实。加强了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采取串区监考、科学编排考号、外语实行A、B卷等措施,各级考试纪律好转。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滥发复习资料的现象基本得到控制。市教委把巩固率作为评价区、县(市)和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中小学流失生得到有效控制,初中学生流失率市区由上年的3.5%降到2%,两县(市)由12.6%降到9.8%。全市减少流失学生7 000人左右。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总结、推广了动力、道外等区加强师德教育的经验,树立了北棵小学、培红小学、七十八中、十三职等一批师资基地建设的先进典型,全市完成了第一轮教师综合评价的任务。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修订了农村中学教育质量评估办法,由初二分流,实行“三加一”(初中三年后再进行一年职业技术教育)学制改革,向实现"农、科、教一体化"、"三教(普教、职教、成人教育)统筹"的综合改革方向发展,并推广了呼兰县大用乡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继续在53所中小学进行以校内人事分配、管理制度配套改革,开拓了学校科学管理的新路子。
    5.中小学规范化建设。1990年重点是提高教学教育管理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端正学校教育思想。中小学普遍加强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各级财政上年为中小学校舍投资1 620万元,1990年又投资1 414万元,已有近30所中小学校舍交付使用,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被省评为校舍改造先进市。在规范化建设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到年底共批准203所小学为规范化小学,占小学总数的20.02%;批准41所初中为规范化初中,占初中总数的17.08%。
    6.1990年市教委修改了《1988~1993年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规划》,制定了《1990年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计划》,理顺了培训体嗓,明确了干训的职责及有关政策性问题。全年市、区(县)共举办校长培训班24个,培训校长795人。
    7.为加强基础教育,于1988年成立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督导室。1989年和1990年国家教委五项督导检查组代表国务院先后两次来哈尔滨市,对哈尔滨市的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经费增长政策和教师经济待遇的落实情况、校舍危房的改造情况、中小学生流失及制止情况、制止乱收费情况等五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张永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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