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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决定,“1989年要选择50所中小学,在完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进行人事分配、管理制度的配套改革试点。"市教委在考核试点校的领导班子、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状况的基础上,从1989年9月开始试点工作。全市首批试点中小学共53所,试点经费投入150万元,其中市、区财政拨款60万元,学校自筹90万元。,政府拨款试点校25所,按每人每月补助30元计;学校自筹经费试点校28所。新的工资分配形式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工资,工作量工资,效益工资。
这次部分中小学校内人事分配、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校内结构工资制。通过试点改革实践,试点校普遍建立“责、权、利”相统一并与工资分配适度挂钩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建立了目标、职责、效益、报酬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形成效率较高的内部运行机制。(杨立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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