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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9~1O月,对全市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普查。据统计,全市七区1989和1990两年教育收费项目18项,收费金额2 123.6万元。其中,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为13项,金额1 651.2万元;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3项,金额468.3万元;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2项,金额4.1万元。在普查中,发现有的单位收费超标准,有的单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有的单位有"以罚代管”的现象。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责令停止,已收的款要退回;对收费项目合法,执行中超标准的,退回多收的款额;对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谅解,然后通过正当程序使之合理合法。对于存在乱收费或“以罚代管”、“以罚代教”的学校,除责令学校退款外,还取消该校当年评选先进集体资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取消该校领导当年评选先进个人资格。为明确乱与不乱的政策界限,市教委印发了《哈尔滨市教育系统事业性收费目录》,汇编了有关政策和规定。(刘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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