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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供销社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监管。一是规范社有资产管理,重点对系统内直属企业房产、土地及其它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将其登记造册,做到对社有资产底数清楚,统一管理,监管到位。二是对黑龙江先锋农业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道路工程、动力回收公司临时商用房工程,采取在报刊刊登通告对外公开招标的办法,由投资公司与中标者签订有关(施工)合同,招标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既保证工程质量,又发挥了市供销社的监管职能。三是对多家老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维修维护。共拨付维修资金69.2万元,用于维修维护仓库、办公楼、锅炉、暖气等项目,并对工程决算、维修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四是做好新一轮承包经营管理工作。在全面总结第一轮承包经营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一轮承包经营的原则及基本形式,做好新旧交接。五是做好对授权经营企业承包期末的审计工作,防止企业的短期行为,确保直属企业资产的安全。加强对企业各项资金的监管。为规范资金收支管理手续制度,按照《授权经营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及还款计划,及时清缴各项清算资金及资产占用费;对动迁收入、租赁收入及时入账管理;对拨付所属企业的工程款项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并进行工程款项的跟踪管理。对退休、调离、死亡等人员减少的托管企业,重新计算拨付企业托管资金的额度,确保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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