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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人民生活
 
 
【15个副省级城市居民收入情况对比】
 
 
    改革开放以来,各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渐拉大,从15个城市对比情况看,十几年来哈尔滨市人均收入与深圳差距由1.5倍扩大到3倍;与大连差距由10.1%上升到24.7%;与差距最小的长春相比,1985年哈尔滨市人均收入高于长春6元,到1999年长春人均收入高于哈尔滨市77元。
    一、水平增长,差距拉大
    从横向看,1985年各城市人均生活费收入差距不大,以800元为界,总体可分为高低两个档次,高收入组分别为深圳、广州、宁波、厦门、杭州5城市,平均水平为1 111.4元;其余10个城市收入集中在700~800元之间,平均水平为739元,与高收入组相差372.4元。
    1990年各城市居民收入差距开始加大。高收入组5个城市仍保持领先,人均生活费收入均在1 800元以上,平均水平为2 500.6元;低收入组10个城市水平出现差距,可分为两组,其中3个城市收入水平集中在1 600~1 800元之间,为中等收入组,平均水平为1 685.3元;包括哈尔滨市在内的7个城市为低收入组,平均水平为1 441元,与高、中收入组平均差距分别为1 059.6元和244.3元。5年间高低收人的差距扩大1.9倍。
    到1995年各城市收入发展相对均衡,低收入组中的南京、济南增长较快,跻身于中等收入组。至1999年高收入组5城市仍保持领先,平均水平12 092.3元;中等收入组水平相对拉开差距,其中南京、济南、青岛、成都4市比较接近,为中高收入组,平均水平为7 222.6元;原来低收入组中的武汉市已与大连并驾齐驱,为中低收入组,平均水平为6 262元;西安、长春、沈阳与哈尔滨市仍处在低收入组,平均水平为5 376.5元,与前三组分别相差6 715.8元、1 846.1元和885.5元。
    二、收入增长速度减缓
    1996年15城市人均收入增幅保持两位数的有12个城市,排在前五位的是深圳、西安、济南、长春、厦门,哈尔滨市居第十一位。1997年增幅向低位运行,保持两位数增长的只有5个城市,依次是南京、武汉、长春、深圳、济南,哈尔滨市居第十四位,后移3位。1998年各城市增幅比较接近,均在一位数徘徊,哈尔滨市的增幅开始回升,位次前移5位。1999年增幅回升到两位数的只有哈尔滨、青岛和成都,哈尔滨市的增幅跃居15城市之首,比上年提高8个位次。
    1999年哈尔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 033元,比1985年人均生活费收入增长6.1倍,年均增长15%,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增长速度最低,低2.1个百分点。从近两年增速看,15个城市排序呈上升状态,哈尔滨市由1996年的倒数第四位前移到1999年的首位,增长13.1%,比15城市平均增幅高5.9个百分点,比居末位的大连市高10.1个百分点。
    (孙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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