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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居民现金支出中用于储蓄借贷的比重上升。200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支出3 589.4元,比上年增长2%。农村居民现金支出中用于生产费用的比重由上年的37.2%下降到2001年的35.5%,用于缴纳税金的支出从7.1%下降到6.4%,用于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39.1%下降到39%,用于储蓄借贷的比重从10.6%上升到11.4%。人增储蓄借贷支出410.9元,比上年增加39元,增长10.5%。
2.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在逐步改善,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 907.6元。其中,货币性消费1 400.6元,比上年增长2.3%;实物性消费507元,比上年增长5.1%,均慢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7%的增长速度。从消费的八个方面看,呈现出"四升四降"的格局,食品、医疗保健、居住和交通通讯支出是农村居民消费热点。2001年农村居民用于食品、医疗保健、居住、交通通讯的增长幅度分别达到O.9%、10.4%、16.5%和24.3%,用于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及服务的增长幅度分别为-4.1%、-5.6%、-6.7%和-4.3%,他们在生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除居住、交通通讯和医疗保健分别上升1.6、1.1和O.3个百分点外,其他均呈下降趋势。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2001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00年的53.4%,下降到52.3%。食品消费量中,人均粮食消费量从上年的281.3公斤下降为2001年的275.6公斤,蔬菜、食用油消费数量微弱上升,上升幅度均为 O.89%。消费家禽蛋类、鱼虾、奶和奶制品上升幅度较大,分别为13.5%、17.4%和23.3%;食用猪肉下降,牛、羊肉上升,幅度分别为-3.3%、52.6%和60%。衣着消费呈下降趋势,但购买成衣的趋势明显。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购买毛料服装O.08件,比上年增加O.05件,增长1.6倍;人均购买皮料服装O.01件,基本持平。人均住房面积由上年的18.4平方米,增加到2001年的18.6平方米,其中砖木和钢筋}昆凝土结构住房面积占68.7%,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新建住房面积O.4平方米。从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来看,农村市场潜力巨大。200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 618元,扣除价格因素为2 592元,大致相当于1996年的收入,同1993年或1994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2 030元或2 739元大体相当。但2001年农村居民部分耐用消费品的购买能力要比1993年或1994年城镇居民的购买力要强。医疗保健人均支出98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医疗卫生保健用品支出65.4元,所占比重为66.8%;医疗保健服务费支出27元,所占比重为27.6%;医疗卫生保健设备O.4元,所占比重为 O.4%;其他5.2元,所占比重为5.2%。交通和通讯支出123.4元,比上年增长24.3%。其中,邮电费支出39.4元,比上年增长2.5倍;交通工具支出29.9元,比上年下降51%;交通费支出22.8元,比上年增长4.2倍;交通、通讯工具修理费8.3元,比上年增长40%。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157.4元,比上年下降6.7%,呈下降趋势,但是书报杂志费和学杂费同比分别增长14.2%和19.2%,教育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由上年的4.7%上升为5.5%,说明教育消费逐渐为农村居民重视,正逐渐成为农村居民消费热点。
3.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区、县之间差别大。首先,从生活消费支出水平上看,2001年南岗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最高,人均达2 611.3元,延寿县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最低,人均为1 032.7元。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高到低的排序为南岗区、动力区、阿城市、道里区、尚志市、太平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呼兰县、依兰县、木兰县、方正县、通河县、巴彦县、五常市、双城市、宾县、延寿县(附表)。
(于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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