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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小区活动是1990年以来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一个新事物。小区指居民住宅小区,其划分标志是:(1)四周有界路(含河流及小区内主要道路);(2)包含一至若干个完整的居民委;(3)包括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创建文明小区是文明城区建设的凝缩,是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建设的扩展。到1992年底,参加创建活动的小区共有77个。1992年,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制定了《哈尔滨市创建文明小区活动方案》,对小区划分标志、参加创建小区类型、文明小区命名档次、文明小区命名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小区的组织领导作了详细规定;制定了《哈尔滨市文明小区标准、考评验收细则》,文明小区标准为10条,考评验收细则为10大项共100分。
1992年度命名了首批市级文明小区18个:道里区安和小区、道里区童园小区、道里区ABC楼院小区、道外区靖宇小区、道外区荟芳里小区、道外区29街区小区、南岗区第一干休所小区、南岗区新发小区、动力区王兆新村小区、动力区亚麻小区、动力区苏宁大院小区、动力区电机小区、动力区锅炉小区、动力区锅炉新区小区、香坊区民航小区、香坊区新地小区、太平区华北小区、平房区新疆街第三居民小区。
1992年8月,王兆新村小区被国家建设部命名为国家级文明住宅小区。(王忠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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