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统计局、农业部农村小康评价指标体系衡量,哈尔滨市已在收入分配、精神生活、人口素质、生活环境和社会保障与社会安全五个方面实现小康。16项评价指标中,有14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达100%。2002年哈尔滨市农村小康综合程度已达到97.7分。
⒈收入分配。①200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 777.19元,增长6.1%,按1990年价格计算的人均纯收入为1 204元,超过1 200元的小康标准。②2002年全市农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为0.39,在小康标准之内。
⒉物质生活。①恩格尔系数逐渐降低。1990年哈尔滨市恩格尔系数为51.8%,到2002年降到50.7%,小康实现程度为93%。②食品结构日趋合理,人均蛋白质摄入量达标。2002年人均蛋白质日摄入量达到84.13克,小康实现程度为100%。③衣着消费趋向成衣化。2002年农民人均衣着支出达到143.18元,比1990年的58.18元,增长1.5倍。小康实现程度为100%。④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02年,农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为19.04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为13.32平方米。小康实现程度为73%。
⒊精神生活。①精神生活日益丰富。农民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由1990年的28.35元增加到2002年的169.14元,增长5倍,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4.5%提高到8.6%。②服务消费支出比重上升。1990年农民服务消费支出所占的比重为6.3%,到2002年所占的比重提高到14.9%。
⒋人口素质。①2002年农村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占劳动力的比重为57.9%,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占10%,分别比1990年提高6.9和1.8个百分点。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8.23年,比1990年的7.74年提高了0.49年。②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2岁。2002年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达102.39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5.2%,是1990年的2.2倍。
⒌生活环境。生活环境包括已通公路的行政村比重、安全卫生水普及率、用电户比重和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四个指标,哈尔滨市农村在生活环境方面的小康实现程度分别为100%、97.4%、100%和95.1%,已全部达到小康标准。
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从农民各项相应的支出上也可反映出来,2002年全市农民人均电费支出为67.99元,比1990年的10.98元增长6.2倍;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由1990年的27.69元增加到2002年的135.98元,增长3.9倍。
⒍社会保障和社会安全。社会保障是指农村享受五保人口比重,哈尔滨市已达到100%。社会安全是指农村万人刑事案件立案件数,哈尔滨市该项指标为19.4件,已达到小康标准。(附表)
(于华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