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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对市区500户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03年,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892.76元,比上年增长12.7%。
⒈工薪收入占主体地位。2003年,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为5334.12元,比上年增长18.8%,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增长19.2%;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67.6%,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哈尔滨市的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效益提高,部分企业增加了职工工资,职工收入稳定增加。二是再就业形势有所好转,居民收入有所增加。三是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滚动一级工资,对居民收入的增长有所拉动。
⒉离退休金收入稳定增长。2003年,离退休人员人均离退休金为9402元,比上年增长6%。国家重视提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十六大召开期间,离退休人员每人都增加几十元离退休金,2003年离退休人员收入增长较为明显。
⒊经营收入有所减少。2003年,个体经营者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7623元,比上年下降5.6%。
⒋收入水平平稳发展。2月、5月和10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分别为682.4、672.5和676.5元,分别高于平均水平3.8%、2.2%和2.9%;3月收入水平最低,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98.2元。综合各月情况,收入水平发展平稳,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57.73元,全年月人均收入基本稳定在6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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