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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住房结构看: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面积人均1.5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5.9%;砖木结构住房面积人均12.49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其他住房面积人均5.61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8%。
从居住条件看:住房有卫生设备的户数占调查总户数的比重为96.2%,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有取暖设备的户数占调查总户数的比重为97.1%,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燃料费用支出人均69.28元,比上年增长5.9%;水费支出人均4.28元,比上年增长9.2%;电费支出人均78.72元,比上年增长15.8%。
农村居民住房变化的主要特点:
⒈房屋在空间上,以平房为主,向楼房方向发展。2003年,新建住房面积人均0.59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1.3%。其中,新建楼房面积人均0.05平方米,占新建住房总面积的8.5%,比上年增长66.7%;新建砖瓦平房面积人均0.51平方米,占新建住房总面积的86.4%,比上年增长54.6%;新建其它住房面积人均0.03平方米,占新建住房总面积的5.1%,与上年基本持平。
⒉房屋在结构上,向钢筋混凝土方向发展。2003年新建住房中,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人均达0.35平方米,占新建住房总面积的59.3%,比上年增长4.8倍;砖木结构面积人均0.22平方米,占新建住房总面积的37.3%,比上年下降24.1%;其它住房结构人均0.02平方米,占新建住房总面积的3.4%,比上年下降50%。
⒊新建房屋价值增加。到年末,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拥有的住房价值6752.34元,比上年增长3.1%;新建住房每平方米481.5元,比上年每平方米增加34.93元,增长7.8%。
⒋房屋装饰、装修投资增加。2003年,农村居民居住消费现金支出为255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购买建筑材料支出64.87元,比上年增长1.5%;住房装修支出人均3.24元,比上年增长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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