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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对全市692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623元,比上年增加680元,增长23.1%,增幅比上年提高17.1个百分点,扣除政策性因素,实际增长16.3%。其中,工资性收入715.8元,比上年增加45.2元,增长6.7%;家庭经营收入2608元,比上年增加542.7元,增长26.3%;财产性收入160.7元,比上年增加23.8元,增长17.4%;转移性收入138.6元,比上年增加68.2元,增长97%。
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1.中央“一免三补”政策。全市人均政策性增收201.6元。其中,减少农业税127.2元;人均粮食直接补贴58.1元;良种补贴16.2元;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收入0.1元。
2.粮食产量增加,价格高。全市粮食产量88.15亿公斤,比上年增加18.9亿公斤,增长27.3%。粮食产量和价格上涨使农民人均粮食收入达1913.2元,比上年增加491.7元,增长34.6%。其中,产量增加使农民人均增加收入271.9元,价格上涨因素使农民增收219.8元。
3.畜牧业生产发展。全市农民人均畜牧业纯收入312.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6%。据农户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人均牛奶出售量189.8公斤,比上年增长53.9%;肉猪及猪肉出售量17.9公斤,比上年增长3.7%;蛋类出售量29.3公斤,比上年下降18.2%;农民出售肉猪每公斤7.05元,比上年增长10.2%;出售鸡蛋每公斤4.22元,比上年增长21.3%;出售家禽每公斤7.14元,比上年增长31.7%;出售牛奶每公斤1.67元,同上年持平。
4.劳动力转移。全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715.8元,比上年增加45.2元,增长6.7%,占纯收入的19.5%。在工资性收入中,增幅最大的是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277.9元,比上年增加41元,增长17.3%。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增加额占工资收入增加额的90.8%。
农民收入的主要特色:
1.农民收入增幅创新高。2004年,哈尔滨市农民纯收入增加额是全市历史上增量最多的一年,人均增收680元,是自1999年以来首次超过城市居民收入增幅的一年。2004年全市农民纯收增幅超过城市居民收入增幅10个百分点。
2.农业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哈尔滨市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纯收入人均2013.8元,比上年增加521.7元,增长35%,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77.2%,占农民纯收入的55.6%,分别比上年提高5和4.9个百分点。
3.二、三产业收入比重下降。在2004年的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来自二、三产业纯收入为288.3元,比上年增加5.8元,增长2.1%。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为11.1%,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
4.变现额度增加,比重有所下降。2004年,人均现金纯收入2453.6元,增长17.7%。占纯收入比重为67.1%,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下降的原因,一是农民对粮食有待价惜售现象。从粮食出售量看,普通玉米人均出售量396.2公斤,比上年下降34.4%,收入减少72.2元,比上年下降18%;普通稻谷人均出售量139公斤,比上年下降26.7%,收入减少4.8元,比上年下降2.4%;大豆人均出售量249.9公斤,比上年下降19.8%,收入减少137.4元,下降18%。二是国家对农民的优惠政策出台,农民不急于出售粮食交农业税、提留等费用,致使农民现金收入虽然额度增加但是比重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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