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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对哈尔滨市6 92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 404.7元,比上年增加398.3元,增长9.9%,比2001年增长68.3%,年均增长11%。人均总支出4 536.8元,比上年增加263.9元,增长6.2%。
从纯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873.9元,比上年增加112.8元,增长14.8%;家庭经营收入3 187.4元,比上年增加284元,增长9.8%;财产性收入191.2元,比上年减少22.1元,下降10.4%;转移性收入152.2元,比上年增加23.5元,增长18.3%。
从支出构成看:家庭经营费用支出1 607.7元,比上年增加21元,增长1.3%;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166.3元,比上年减少9.9元,下降5.6%;生活消费支出2 495.7元,比上年增加227.1元,增长10%;财产性支出97.6元,比上年增加9.3元,增长10.5%;转移性支出161.4元,比上年增加15.5元,增长10.6%;其他支出8.1元,比上年增长12.5%。
农民收入增、减的主要因素:
1.种植业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6年,全市农民纯收入中来自种植业纯收入人均2 577.9元,比上年增加310元,增长13.7%,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80.9%,占农民纯收入的58.5%,分别比上年提高2.8和1.9个百分点。粮食产量和价格的增加使农民粮食收入人均达2 378.7元,比上年增加256.3元,增长12.1%。产量因素使农民人均增加收入130.1元,价格因素使农民人均增加收入126.2元。
2.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稳定因素。2006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73.9元,比上年增加112.8元,增长14.8%,占纯收入的19.8%。一是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农民务工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外出打工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打工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外出从业收入人均361.9元,比上年增加57.1元,增长18.7%,占工资收入增加额的50.6%,劳动力转移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二是随着国家各项工资政策的落实,农民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人均129.8元,比上年增加13.2元,增长11.4%。三是各地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一批龙头企业的出现,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收入人均382.2元,比上年增加42.5元,增长12.5%。
3.转移性收入增加。2006年,农民转移性收入人均152.2元,比上年增加23.5元,增长18.3%。其中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等国家政策性补贴人均比上年增长30.7%,占农民纯收入的2.2%,养老金退休金增长48.1%,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增长14.9%。
4.农民收入变现能力增强。2006年,人均现金纯收入3 116.3元,比上年增长4.1%,占纯收入的70.7%。
5.牧业收入减少。2006年,猪肉价格比上年下降10.5%、蛋类比上年下降11.2%。农民牧业收入人均366元,比上年下降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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