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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88.57元,比上年增长14.2%,增幅提高0.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5960.9元,增长17.6%,增幅提高2.5个百分点。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2.45倍,比上年缩小0.07倍,表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向缩小趋势发展。
2.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市居民。城市居民收入增幅低于农村居民3.4个百分点,增幅扩大2个百分点,表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加快。
3.从城乡居民收入构成看,城乡居民收入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工资性收入。城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758.98元,比上年增长12.5%;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70.6元,增长24%。城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的6.9倍,增长速度比农村居民低11.5个百分点。二是转移性收入。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4783.89元,增长11.7%;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330.9元,增长88%。城市居民转移性收入是农村居民的14.5倍,增幅比农村居民低76.3个百分点。三是财产性收入。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66.83元,增长71.3%;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07元,增长12.7%。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均有增长,但占收入的比重较低,分别为2.5%和5.2%。四是经营性收入。城市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1454.02元,下降1.9%;农民家庭人均经营收入4052.4元,增长12.7%。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是城市居民经营性收入的2.79倍,增幅比城市居民高3.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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