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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10月份服务项目价格变动情况。1~10月份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为118.8,上涨18.8%。在服务项目中涨幅较高的有电讯费上涨61.5%,交通费上涨44.4%,文娱费上涨46.3%,洗理美容费上涨22.8%,医疗保健服务费上涨14.2%,修理及其它服务费上涨8.6%,学杂保育费上涨3.5%,邮费与去年基本持平。服务项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了市内交通费和水费,公共汽车月票价格由17.50元调整至27.50元,水费由O.35元调整至 O.75元;二是1993年电费和医疗费调高的滞卮影响;三是修理服务、洗澡、电影票等价格又有新的涨势。
与全国各大城市比较。1994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服务项目价格:1月份涨幅最高达33.6%,7、8月份涨幅有所回落;9月以后有新的涨势,9月份涨幅24.O%;10月份涨幅24.5%。1~10月份,全国35个大中城市服务项目价格平均上涨25.1%,哈尔滨市上涨幅度低于平均水平6.3个百分点。与东北其它城市比较:哈尔滨市服务项目涨幅高于长春市3.O个百分点,低于沈阳市27.6个百分点,低于大连市18.1个百分点。从10月份九大城市主要服务项目及非商品价格绝对水平比较看,哈尔滨市水费居首位,比其它城市平均水平高57.6%;交通费中公共汽车月票居第三位,比平均水平高36.2%;医疗费中挂号费居首位,高于平均水平72.4%;检查费居第二位,高31.6%;液化气价格高17.6%。另外5项价格不同程度低于八城市平均价格水平。管道煤气低7.8%,居第四位;房租低19.2%,居第六位;照明用电低2.5%,居第九位;学杂费低56.7%,居第八位;保育费低34.3%,居第六位。
问题。1.服务项目及非商品价格改革相对滞后。1992年和1993年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与35个城市平均水平比较,分别低1.1和O.7个百分点。其中,哈尔滨市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分别低于35个城市平均水平3.8和5.O个百分点。1994年1~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低于35城市平均水平O.8个百分点,其中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低6.3个百分点。2.出台项目少,而调价幅度较大,各类价格水平变化不均衡。1~10月份与其它城市比较,哈尔滨市服务项目价格出台相对较少,但调价幅度较大,因此各类服务项目价格变化呈不平衡态势。最高涨幅为61.5%,最低为3.5%。上年出台的医疗挂号费,1994年3月份市内交通费和水费调价幅度较大,调价后分别居九大城市第一位、第三位和第一位。(金洪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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