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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对哈尔滨市480户农民家庭收入情况的抽样调查,199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 31.7.61元,比上年增加373.81元,增长39.6%。分地区看:市郊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 632.36元,比上年增长26.4%;呼兰县人均纯收入为1 348.17元,比上年增长51.9%;阿城市人均纯收入为1 124.30元,比上年增长20.9%;宾县人均纯收入为1 336.03元.比上年增长40.9%;方正县人均纯收入为1 296.78元,比上年增长79.4%;依兰县人均纯收入为1 209.49元,比上年增长25.1%。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结构看:家庭经营纯收入为1 163.20元,比上年增加328.19元,增长39.3%;劳动者报酬收入为114.92元,比上年增加26.91元,增长30.6%;转移性及财产性收入为39.48元,比上年增加18.7元,增长90%。
农民收入的主要特点是:1.粮食丰收带动农民收入的大幅度增加。1994年,粮食总播种面积比上年有所增加,90%以上的粮食作物推广优良品种,普遍实行科学种植,尤其是部分地区遭受洪涝灾害后,各级领导干部及时深入灾区,组织农民抗灾自救,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粮食生产获得历史上少有的大丰收,农民户均粮食产量6 296.23公斤,比上年增加590.46公斤,增长9.5%。由于粮食产量的增加和价格的提高,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300余元,占人均纯收入增加额的80%以上。2.家庭经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体。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已达1 163.2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88.3%。其中,种植业为1 023.28元,占人均纯收入的77。7%}牧业收入为30.75元,占人均纯收入的2.3%;运输业收入为8.76元,占人均纯收入的O.7%;其它收入为100.41元,占人均纯收入的7.6%。3.高收入户增加,中等以下收入户减少。人均纯收入1 000元以上的富裕户已达310户,比上年增加138户,增长80.2%;500~1 000元的中等收入为123户,比上年减少79户,下降39.1%;200~500元的温饱户为34户,比上年减少44户,下降56.4%;200元以下的贫困户为13户,比上年减少15户,下降53.6%。
1994年,哈尔滨市农民人均消费支出863.03元,比上年增加13.08元,增长1.6%。具体是:1.食品支出已成为农民生活消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全年人均食品支出526.72元,占生活消费的比重为61%,比上年增加2.8元,增长0.5%。其中,人均主食支出258.12元,人均主食用粮238.35公斤;人均副食支出187.88元,主要副食品人均消费量是;蔬菜71.26公斤;植物油5.48公斤,猪肉4.68公斤,牛羊肉O.42公斤,家禽0.66公斤,蛋类3.39公斤,鱼虾1.98公斤,瓜果10.51公斤,酒类11.1公斤;人均其它食品等支出80.67元.2.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民在购买衣着方面已不仅仅要求实用,日趋追求质地优良、款式新颖、美观大方。全年人均衣着支出80.22元,比上年增加3.39元,增长4.4%。其中人均购买棉布、化纤布、呢绒及成衣折布料分别为O.27米、1.14米、O.05米,毛线及毛织品1.24公斤。3.全年人均住房支出138.41元,比上年增长1.4%。年末人均住房面积14.69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6.23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1.28平方米。4.物质生活的改善。使广大农民对精神生活的渴求日益强烈,文化娱乐费用逐年增加,全年人均文化娱乐支出41.84元,比上年增加7.85元,增长23.1%。
1994年,每百户拥有耐用品有所增加:摩托车3辆,比上年增加1辆;自行车93辆,比上年增加4辆;缝纫机69台,比上年增加1台}洗衣机32台,比上年增加4台;收录机30台,比上年增加2台;电视机91台,比上年增加6台,其中彩电18台,比上年增加3台;大型家具261件,比上年增加29件;钟表253只,比上年增加9只;电冰箱2台,照相机1架,均与上年持平。(李希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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