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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对480户农民家庭收支情况抽样调查,1992年哈尔滨市农民人均纯收人为827.59元,比上年增加57.52元,增长7.47%,比上年提高1.47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市郊农民人均纯收入1 154.70元,比上年增加128.85元,增长12.56%;呼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99.48元,比上年增加72.47元,增长9.97%;阿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76.76元,比上年增加23.97元,增长3.18%;宾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61.82元,比上年增加43.67元,增长6.08%;方正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84.36元,比上年增加了15.65元,增长2.75%;依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19.07元,比上年增加68.92元,增长8.11%。从农民纯收入的结构看: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746.49元,比上年增长7.86%,其它非生产性纯收入人均55.42元,比上年增长32.39%;从集体统一经营中得到的纯收入人均25.68元,比上年下降28.92%。
1992年农民纯收入的主要特点是四增三减。四增加是: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来源中仍然居主要地位,人均农业总收入1 071.63元(没扣成本,下同),比上年增加142.93元,增长15.39%。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3.17%,比上年提高2.12个百分点。1992年,全市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新技术,增加农业投入,克服低温寡照等不利条件,粮食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人均粮食收入859.54元,比上年增长20.82%。户均购买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分别为281.47公斤、1.64公斤、2.07公斤,分别比上年增长1.6%、24.24%、3.5%。渔业、手工业人均收入分别为5.31元、3.78元,分别比上年增加O.18元、1.05元,分别增长3.51%、38.46%。1992年农民家庭经营第三产业人均收入133.81元,比上年增加37.71元,增长28.18%,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88个百分点。1992年农民人均商业收入13.22元,比上年增加6.51元,增长97.02%。生产性劳务、运输业人均收入分别为77.79元、22.37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9.94%、24.62%。饮食服务业比上年略有下降;其它非生产性收入人均63.02元,比上年增加15.65元,增长33.04%。其中,在外人口寄回、带回职工工资分别比上年增长15.85%、35.12%。三减少是:农民人均牧业收入146元,比上年减少26.24元,下降15.23%,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为9.97%,比上年下降3.21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由于1992年上半年各类牧业产品销售价格偏低,而牧业饲料价格上涨,导致全年牧业生产情况呈下滑趋势。据对480户抽样调查,户均猪肉、牛羊奶产量45.5公斤、60.88公斤,分别下降35.97%、8.79%;户均年内出售家禽7.98只,比上年下降25%;户均年末生猪、家禽存栏1.25头、12.97只,分别比上年下降18.83%、2.11%。虽然禽蛋产量比上年增长16.43%,但由于价格因素的影响,在出售量增长13.71%的情况下,出售禽蛋的现金收入只增长1.27%;家庭经营第二产业人均收入7.53,比上年减少1.17元,下降13.45%。其中,人均工业收入3.36元,比上年下降20%。人均建筑业收入4.17元,比上年下降7.33%;从集体得到的收入人均25.68元,比上年减少10.45元,下降28.92%。其中,从统一核算得到的、乡村企业得到的收入分别下降5.49%、96.19%。(杨胜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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