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
|
|
|
|
|
|
《社会生活》 |
|
|
人民生活 |
|
|
【民警穆永林埋名做好事】 |
|
|
1997年6月3日18时,道外区仁里派出所民警穆永林途经松花江边时,见一年轻人抢救一名落水儿童,当时江水较急,该年轻人拼搏几次也没有如愿。见此,穆永林毫不犹豫地跳入江中,救出落水儿童,并为其实施人工呼吸,落水儿童终于苏醒得救。当该儿童父母得知赶来时,救人的他们已经离去。哈尔滨《新晚报》将此事做了报道,3天后知情人向《新晚报》编辑部打来电话讲了当天情况。后来穆永林说:"其实这没有什么,只不过尽了自己的微薄之力,为社会做点好事"。
(宏 扬) |
|
|
|
|
|
附件: |
|
|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
|
|
|
|
|
|
|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