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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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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物价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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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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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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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尚志县即有商标管理机构实施商标注册,如一面坡公和利火磨的渔翁得利牌面粉、一面坡中东啤酒公司的三星牌啤酒都曾注册,其产品行销中东路沿线各地,倍受人们青睐。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了《商标管理条例》,尚志县于1979年恢复商标统一注册。在商标管理上,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分类建档,核实造册。到1985年,全县注册商标已达37件。在注册商标的产品中,被评为国家部级和省级优质产品的有7个。
在清理复查商标时,追索违法产品标实和装璜176件,查处假冒商标14件,销毁冒牌中华、牡丹、凤凰牌香烟多条,处理假冒凤凰牌自行车2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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