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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九篇 城乡建设
 
 
第三十五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防治污染
 
      
    尚志县位于山区,自然资源丰富,为发展工农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但是,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生态平衡遭到不同程度地破坏。1981年8月,县建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逐步开展了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据1983年测查,全县共有锅炉425台,民用烟囱近20万个,年燃煤量25万吨,向大气层排放烟尘9 714吨,其中尚志水泥厂排放粉尘就达5 000吨,碳氢化合物72吨。蚂蜒河每天有万吨工业污水和8 000吨生活污水排入水体,阿什河每年也被帽儿山火石厂5 475吨的放射性超标污水及帽儿山钢铁厂40多万吨尾矿废水污染。每年耕地、林地平均施用农药达300多吨,危害程度也很严重。
    尚志县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从治理"三废"入手,采取宣传教育、行政干预、经济和法制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对环境进行全面管理。至1985年,全县收缴排污费145万元,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资金总计达2 500多万元,其中更新改造锅炉3台,安装除尘器56台,实现联片集中供热3处,重点治理污染源7个,治理扬尘点83个。苇河林业局建成日处理能力1 500吨的工业废水处理厂1座,亚布力林业局医院建成废水处理设施1处。经过治理,每年少排放粉尘300多吨,少排放污水40万吨,可增加经济效益30万元。此外,对城镇郊区的自然实体,诸如山头的绿化、河道的保护、水库的布设、道路的开拓、车流的分散、沼泽地的改造以及城粪下乡和垃圾的存放等等,也都做了统筹安排,综合治理,一个以城镇为中心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1983年和1984年,尚志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和奖励。1985年,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又被评为松花江地区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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