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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十篇 党派 政治团体 社会团体
 
 
第四十章 其他党派团体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的地方组织
 
      
    珠河、苇河两县于1929年(民国18年)同时建立了国民党的地下组织。是时,先由国民党吉林主任委员石坚派其省党部社会科长刘济清到一面坡,以司税为掩护进行活动,秘密发展党员10名,后在苇河县公署内发展党员2名,并指定党员张剑奴、潘公勋搜集情报。从此,刘济清便专门负责一面坡和苇河地方的国民党地下工作。嗣后,根据国民党哈东地区专员韦仲蓬指示,刘济清只负责一面坡地方的党务工作,另派国民党党员王春大以教育工作者为名赴苇河,负责苇河地方的党务工作。迨至1941年(伪康德8年)日伪政权实行大检举,使珠河、苇河两县国民党员大部被捕,其声势大减。
    1945年光复后,国民党在珠河、苇河的地方组织复活,坚持其反苏反共立场,阻止人民政权的建立,并分别在两地建立了双重组织。一个是吉林省党部主任委员石坚系统的县党部,由省党部派杨化之、张瑞亭分赴苇河、珠河组设党部,并各任书记长;一个是吉林省党务专员办事处专员罗庆春系统的珠河、苇河县党专支部(简称"党专"),以罗万昌、卢竞明分别任书记长。
    珠河、苇河两县党部系统各自吸收了一部分党员,并在一面坡、帽儿山、亚布力、亮河、庆阳设有区党部,在蜜蜂设有区分部。两县党部都搞过反苏反共宣传,张瑞亭曾多次赴省汇报。慑于人民力量,1946年初大部逃散,转而投入刘作非匪队,进行地下建军活动。
    珠河、苇河两县党专系统活动较猖狂,尤以苇河县党专为最,曾勾结匪首丛国栋、赵铭五,杀害民主政府数名干部,大肆进行地下建军活动,后被人民武装剿灭,党专组织亦告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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