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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十一篇 政权 政法
 
 
第四十一章 地方权力机构
 
 
第三节 选举
 
 
    一、1953年的选举
    1953年,全县分两批进行普遍选举,通过人口普查,进行选民登记和审查选民资格。全县共有选民79 282人,占总人口的44.34%。然后以选区为单位,选出县人民代表263人,其中农民代表130人,占49%。
    二、1956年的选举
    全县第2次基层普选于1956年7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全县38个乡(镇)中有选举权利的为116 380人,占总人口的57.13%,被剥夺选举权的586人。参加选举的102 544人,占有选举权的88.12%。各基层单位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 191人(其中妇女240人),选出乡、镇政府委员424人(其中妇女65人),选出县人民代表219人(其中妇女43人)。
    三、1958年的选举
    1958年3月,全县进行第三次普选,共登记选民118 691人,有105 060人参加选举,占选民总数的88.5%。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 193人,县人民代表215人。
    选举前,县选举办公室组成工作组,先在乌吉密乡进行选举试点工作,这个乡有93.4%的选民参加选举,选出乡人民代表43人,其中妇女7人。
    四、1960年至1965年的3次选举
    1960年11月,全县进行第四次普选。1963年1月,进行第五次普选。1965年夏,进行第六次普选。由于1960年至1962年连续3年农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1963年至1966年又连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因此,以上3次选举程序较简单。1966年后因进行了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使普选中断。
    五、1979年的直接选举
    尚志县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于1979年举行。全县共登记选民481 203人,占总人口的87.81%;无选举权的65人,停止选举权的59人,无法行使选举权的223人。全县划分1 552个选区,有208 644人参加投票选举,共选出正式代表2 632名,其中妇女代表349名。
    六、1984年的选举
    1984年2月10日至4月10日,全县各地都召开了投票选举大会,依法选举了第九届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此次选举采取先由选民直接提名和由中国共产党尚志县委、各人民团体酝酿协商联合提名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酝酿名单,然后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县正式代表389名,乡(镇)正式代表1 377名。
    此次选举,组成县、乡(镇)政府机构,实行政社分开,党、政、企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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