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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凡例
 
      
    一、本志取事主要从1922年设治起,下限至1985年止,亦有极少数内容向前追溯若干年。
    二、本志设立建置、自然地理、农业、工业、交通邮电、贸易、物价·工商管理、财政·金融、城乡建设、党派·政治团体·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抗日斗争、文化、社会、人物共1 6编,计65章,217节。卷首设概述、大事记,以使读者用较少的时间大略了解本志的内容;卷尾设附录。
    三、现在的尚志县是由原珠河县和苇河县合并而成,在记述上力求不偏不倚。但因搜集的资料多寡不同,记述中或重珠河、或重苇河。
    四、志书采用横排竖写的方法,即以事为纬,以时为经,并灵活运用史书的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
    五、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录、图、表等7种体裁。根据内容需要,宜用文字表达的,则用述、记、志、传、录,宜用图、表说明的,则绘图、制表、摄影,以求文图并茂。
    六、本志采用语体文,对个别摘录和引用的资料,不作翻译,以保持原意。
    七、本志坚持详今略古、古为今用的原则。但因县境开发较晚,史料虽不多但宝贵,故在个别章节有古今并重之举。
    八、入志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者不以职位高低,而以对社会、对人民的态度和贡献为标准,以表扬献身革命事业的著名烈士和推动社会前进的模范人物、社会贤达为主。对阻碍历史发展的人物,只记一、二,以儆后人。
    九、本志材料大部录自东北三省及尚志县的档案资料和图书资料,一小部分摘自口碑资料。为节省篇幅,皆不注明出处,而在附录中将所用资料一并列出,以资参考。
    十、本志经济类中所记述的产值,均按1952年不变价、1957年不变价、1970年不变价和1980年不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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