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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十一篇 政权 政法
第四十三章 政法
第四节 消防
新中国成立后,尚志县各区、镇建立消防委员会。一些工厂、商店设立了义务消防员,配备了水龙、水泵、灭火机、防火缸、沙箱等消防器材。1964年4月,县城组建专业消防队,有专业消防员19名,消防车1台。1965年改建公安消防队,共有专业消防员14人,消防车2台。1985年公安消防队有义务兵22人,3个战斗班,配有大型消防车4台。苇河、亚布力林业局也建立了专业消防队,有专业人员32人,大型消防车各2辆。山建厂配备大型消防车5台,有专业消防队员73人。各乡(镇)也组建了业余消防队(组),有骨干队员260人,配有60-100公升泡沫灭火车75台,8公升泡沫灭火器360台,4-8公升灭火器1 400台,3公升二氧化碳灭火器550台,灭火弹2万发。
1985年,尚志县城新建的厂房、办公楼、居民楼等均安装了消火栓,配备了消防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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