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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十二篇 军事
 
 
第四十七章 民兵
 
 
第二节 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尚志县人民政府把民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了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使民兵组织不断巩固与发展,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军事训练是民兵工作的重要任务。1958年,毛泽东提出了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尚志县民兵训练活动出现了异常活跃的局面,从农村到工厂,劳武结合,有效地利用劳动之余,积极训练。一面坡农具厂女民兵班长杨菊香,带领全班战士,利用早晚抓紧训练,为工厂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被评为五好民兵,1960年出席了全国民兵代表会议,中央军委授予“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支,子弹100发。
    从1965年开始,每年利用农村挂锄期间,由县武装部组织民兵连长到县里集中训练,一般民兵在公社训练。帽儿山东站大队民兵,在省军区考核中,各项军事科目获得好成绩,被省军区命名为"模范民兵连"。
    全县民兵除搞好军事训练外,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了先锋作用。
    1969年,县武装部抽调各公社、大队民兵,组建尚志县筑路民兵团,共1 400余人,5月1日开赴黑龙江省合江地区,修筑饶河到扶远间的战备公路。在5个月的时间内,在渺无人烟的沼泽地带,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完成了40公里路基、60延长米桥梁的建设任务。
    1970年4月初到8月中旬,尚志县筑路民兵团在穆棱县境内修筑哈绥公路40公里,大小桥梁5座,共70延长米。牡丹江地区授给尚志民兵团一面书有"发扬解放军雷厉风行作风"的锦旗。除此之外,尚志县民兵团多次完成国防施工和基本建设任务,如沈阳军区十五工地、黑龙宫水库、大庆油田的引嫩工程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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