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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十四篇 文化
 
 
 
 
第五十五章 体育
 
      
    新中国成立前,体育运动仅限于在学校开展。1929年(民国18年)5月,东省特别区第一次学校联合运动会在哈尔滨马家沟特区第二公共体育场举行。珠河县、苇河县境内的特区第六中学和特区第六校、十校、十二校、十七校曾派出朱新阳、李海峰等57名男运动员参加,第六中学获总分第六名,十二校获800米第一名、十校获100米第一名。民间体育活动只在朝鲜族聚居屯落偶有开展。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大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群众体质不断增强,先后涌现出尚志第一百货商店、尚志县朝鲜中学等全国体育先进集体和亮珠公社、苇河公社等全省体育先进集体。
    学校体育在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几方面得到发展的教育方针指引下,得到健康发展。至1984年,全县城镇中学的64.7%、农村中学的53.7%、城镇小学的58.9%、农村小学的54.9%的学生达到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县业余体校先后为上一级体校和专业运动队输送了73名运动员。在全国的历次滑雪比赛中,48名尚志县籍运动员共获得128枚金牌;在第一届亚洲冬季运动会上,尚志县籍运动员夺得1枚金牌,使五星红旗第一次飘扬在国际性滑雪比赛的赛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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