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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十五篇 社会
 
 
第五十九章 社会新风
 
 
第一节 喜事新办
 
      
    旧的婚姻形式和传统的办婚事方式落后,思想内容陈旧,充满迷信色彩,铺张浪费惊人。新中国成立前,人们在婚姻上相信宿命论的说教,受忠、孝、节、义和"三从四德”旧思想的束缚,致使青年男女得不到真正的爱情和幸福。
    新中国成立后,新思想、新文化、新潮流不断冲击着旧风俗、旧习惯,致使传统观念面临着移风易俗的挑战,旧的婚姻形式逐渐被废除。没有了三媒六证,没有了吹打鼓乐,没有了彩金聘礼。但仍有些农村沿用旧习。"文化大革命"后,青年结婚又有重复旧路的趋势,大操大办,索要彩礼,讲排场,图阔气,"摆设物品必要高档,操办婚事必要排场",使一些人争相效仿,污染了社会风气。这种不正之风,毒害和腐蚀了人们的心灵,破坏了男女双方因事业、理想而建立的感情纽带,把婚姻变成了商品交换。针对这种情况,共青团尚志县委员会于1981年颁发了《关于节俭办婚事的决定》,并把处理好青年的婚姻恋爱问题作为青年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先于1981年上半年抓了喜事新办的试点,为尚志县橡胶厂和尚志县制米厂的两对青年举行了节俭热闹的集体婚礼。同时对节俭办婚事的好处进行了广泛宣传,受到了普遍欢迎。1981年12月27日,团县委又为30对青年举行了集体婚礼。1981年后,全县先后有498对青年节俭办婚事。在他们的带动下,许多青年破除了陈规陋习,有的男到女家,有的旅行结婚,有的婚事从简,受到社会赞扬。
    随着旧风俗的废除,有些丧偶的中老年人再婚比例也逐渐增多。过去老年人再婚受到各方面舆论的压力,由于怕受讥笑不敢公开,现已破旧俗,逐渐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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