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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二篇 自然地理
 
 
第八章 自然灾害
 
 
第二节 旱涝灾害
 
      
    旱涝灾害是全县农业生产遭受的主要灾害,县内各地年平均所受的灾害轻重不一,但每年均有发生,依区域不同,发生率多寡也不同。
    一、旱灾
    从历史上看,县内东南部山坡岗地旱灾的发生率高,受灾也严重,西部低洼地受害较轻。
    1949年,从5月中旬至7月中旬,全县普遍没有降雨,烈日炎炎,持续50天左右,土地旱成大裂缝,大小河流部分干涸。据统计,水田作物旱死38 400亩,旱田作物旱死123 315亩。
    1975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县内持续高温少雨,河流干涸,蚂蜒河水仅有0.3立方米/秒的流量,23座水库中有20座达到死水位。87座塘坝干涸80座,最大的黑龙宫水库蓄水只有100万立方米,出现了旱死库容现象。全县受害旱田面积50多万亩,占旱田面积的70%左右;水田12万亩,占水田面积的70%。
    二、涝灾
    涝灾也是尚志县农业的主要灾害,据历史资料看,日降水达到90毫米时,便可造成灾害。
    1948年7月10日-11日,由于连续大雨,致使泰安(现马延乡固安)、老街基、苇河、乌吉密遭受洪涝,受害面积28 500亩左右。
    1956年7月,全县降水量平均达558.4毫米,发生重大水灾,淹毁民房183间,受灾农田35 865亩。
    1960年,从6月份起,全县连续降雨,气温冷凉,至7月下旬,造成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全县受灾面积57.45万亩。1953年后旱涝出现的频率(附表)
    由于一年中旱涝发生的季节不同,其影响也不同,一般可分为春旱、伏旱,春涝、夏涝和秋涝。1953~1985年不同季节的旱涝指标(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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