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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二篇 自然地理
 
 
第八章 自然灾害
 
 
第五节 暴雨
 
      
    县境受张广才岭影响,形成一个暴雨中心,即苇河镇小东山地区。由于暴雨造成山洪暴发,河水泛滥,冲毁农田,形成内涝,给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造成程度不同的灾害和损失。
    1953年至1985年,全县共受暴雨灾害27次,平均每年O.9次,最多一年出现5次。1953-1985年各月暴雨次数(附表)
    县内暴雨多发生在7-8月份,最早出现在6月8日,最晚出现在9月20日。1次最大降水过程量133毫米,1日最大暴雨量113毫米,1小时最大量55.9毫米,10分钟最大量35.9毫米。
    1954年8月26日,蚂蜒河上游连降暴雨,河水猛涨,上涨速度最快达38厘米/秒,水位最高达2.68米,超警戒水位18厘米,致使沿河两岸农田受淹,面积达1 900多垧。
    1974年6月18日~19日,蚂蜒河上游高岭子和东亮珠河上游连降暴雨,6月22日蚂蜒河段一面坡站水位达0.97米,洪峰流量741立方米/秒,东亮珠河450立方米/秒。冲毁塘坝14处,堤防决口34处,冲断国家干线公路、地方公路桥涵14处,计1 000余米,破坏桥涵2座,电站2座,森林公路桥涵19座,中断电讯线路30公里,受灾村屯68个,倒塌房屋200间,淹没农田12万亩,绝产8万亩,受灾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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