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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三篇 农业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中东铁路通车前,县境内只有少数流民在此挖参采珠,兼种粮谷。
    中东铁路通车后的民国年间,官府勘放了27处官荒,广招垦户,使入境者大增,形成了居民群落,加速了农业的发展。由于封建制度的制约,生产方式十分落后,生产力低下,经济极不发达。
    "九.一八"事变后,因日本侵略者的蹂躏,致使大量土地荒弃,农业急剧萎缩。
    光复后,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和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迅猛发展。但在合作化后期,由于求之过急,前进过快,加之后来长达20年的左倾错误影响,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大起大落,长期徘徊不前。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尚志县于1980年进行了各种承包责任制的试点,1983年,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开始由封闭的自给半给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农村的产业结构由单一的粮食生产转向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全面发展的新格局,出现了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新趋势。
    从1949年到1985年,耕地面积则由110万亩减少到93万亩,减少了15.5%;农业人口由14万人增加到30.8万人,增加1倍多,其中农村劳动力由4.2万个增加到6.7万个,增长了59.5%;粮豆薯总产量由1.08亿公斤增加到1.66亿公斤,增长了53%;向国家交售商品粮由1 226万公斤增加到4 350万公斤,增长了2.5倍;人均分配额由48元增加到400元,增长了7.3倍;农业总产值由1 945万元增长到1.46亿元,增长了6倍多。由于工业的迅速发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总产值所占比重由94%下降到40.2 %。
    在农业经济中,种植业和林、牧、副、渔各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49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2%.林业和其他各业产值占18%;1985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下降到48%,林业和其他各业产值则上升到52%。农民开始从单一经营中解脱出来,从事家庭副业和第二、第三产业。现在,农民个体车辆和农业机械增多,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得到推广,土地已出现集约化经营的萌芽。由于采取了放开经营的方针,全县农村已由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逐渐向贸工农一体化的商品经济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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