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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三篇 农业
 
 
第十章 种植业
 
 
第五节 作物
 
 
    一、作物种类
    粮豆薯作物  玉米(包括粘玉米)、水稻、大豆、谷子(包括粘谷)、高粱、小麦(包括大麦、冬麦)、糜子、稗子、杂豆(小豆、芸豆、绿豆、小白豆)、土豆(马铃薯)、地瓜等。
    经济作物  甜菜、烟叶、麻(包括亚麻、线麻、青麻)等。
    油料作物  向日葵、芝麻、苏子、花生等。
    园艺作物  蔬菜中春菜有西葫芦、菠菜、韭菜、芹菜、茄子、辣椒、豆角、番茄(西红柿)、水萝卜、小白菜、生菜、香菜、茼蒿、葱、蒜等,秋菜有大白菜、甘蓝(大头菜)、萝卜、土豆、倭瓜、胡萝卜等;果树中仁果有沙果、小苹果、海棠等,核果有樱桃、杏、李等,浆果有紫莓、草莓、树莓、葡萄等;瓜类有西瓜、香瓜;药材有人参(包括西洋参)、平贝、党参、黄芪、生地、大力子、细辛等。
    饲料作物  饲料南瓜、饲料甜菜、西粘谷等。
    二、作物面积、产量
    县境自1903年中东铁路通车后的30年间,耕地面积随着人口的剧增而迅速扩大。"九.一八”事变时,珠、苇两县农作物面积达到6万余垧。当时作物以大豆为主,占面积的一半以上;其次为糜子、小麦、玉米、高粱,约各占一成;其余为杂粮。水稻极少,不足4‰。
    新中国成立后的36年,尚志县的总播种面积,始终徘徊在100万亩上下,最多113万亩(1956年),最少85.5万亩(1959年),超百万亩的有17年,少于95万亩的有5年,1985年为946 473亩。粮豆薯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例,1949年到1953年时较高,占92-96%,1954年后的10年不足90%,1964年起的10年又稳定在90%以上,1975年又降到90 9,5。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在保证粮食增产的同时适当扩大经济作物面积。从1980年开始,粮豆薯面积所占比例便开始降到85%左右,1985年为84.6%。粮豆薯的播种面积总趋势虽稍有减少,1985年的80万亩比1949年的95万亩减少16%,但由于耕种技术的不断提高,特别是1983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4年粮豆薯产量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达21.65万吨,比1949年翻了一番。受灾的1985年粮豆薯总产仍达16.60万吨。
    新中国成立后的36年中,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以玉米为最多,约占一半,大豆约占 1/4。水稻在10万亩以下徘徊了20多年,1975年以后才开始逐步发展,1985年扩大到21.6万亩,比1949年增长了2倍,占粮豆薯播种面积的1/4;小麦、谷子、高粱、杂粮的播种面积都大大减少,1985年同1949年相比,小麦减少了75%,谷子减少了56%,高梁减少了86%,杂粮减少了34%。这4种作物分别占粮豆薯播种面积的0.45%、4.4%、 O.55%、2.2%。尚志县粮豆薯播种面积、产量统计表;尚志县其他作物历年播种面积产量统计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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