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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农民耕作一直沿用弯钩犁、耲耙、铁木制人畜车、石滚、木磙、点种葫芦、连枷和锄、镰、镐、钩、叉、耙、锨等旧式农具。50年代初,曾一度推广使用双轮双铧犁、宽播耲耙、马拉播种机、综合铲膛机等新式农具,耕种条件逐步改善。1958年国家分配给长寿、苇河、马延等地第一批拖拉机。自此,尚志县的农业机械化生产逐渐得到发展。
尚志县农业机械的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是社办阶段。1958年至1962年,实行拖拉机社有社营,代耕作业。当时全县设5个分站,共有拖拉机12台,其中链轨拖拉机11台,轮式拖拉机1台,另有机引农具35台。主要任务是搞机械化示范,主要作业项目是翻地、耕地和少量的小麦播种。由于当时机械少,且田间耕作机具不配套,拖拉机使用率很低。
第二是国办阶段。1963年到1969年,全县把社营农机买归国有,县成立农机总站,在社队设5个分站,为社队代耕。1969年全县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81台,其中链轨拖拉机65台,轮式拖拉机16台,另有配套农具79台。
第三是队营阶段。1970年到1981年末,由大队、生产队自营自用。1970年,尚志县成立了机械化开荒大队,使机械耕地和翻地大面积普及。1970年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9台,小型及手扶拖拉机19台,机引农具406台,机械化程度较前已大为提高。但按耕地面积和种植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的要求看,机械化程度发展缓慢,且机引农具多不适合县内山区特点。1970年全县机耕地才94 200多亩。1981年,全县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655台,配套农具836台;小型及手扶拖拉机755台,配套农具363台,机耕面积12.1万亩,机械播种面积19 844亩。非田间的粮米加工、饲料粉碎、场上脱谷和农田排灌、整地,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第四是多种形式并存阶段。1982年后,全县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机械的经营形式,冲破由集体单一经营的格局,进入了一个社营、大队营、生产队营、个体经营和联户经营并存,以个体经营为主的时期。其特点是,小型拖拉机拥有量迅速增加,机具拥有量迅速增加。1985年,全县大中型拖拉机773台,配套农具287台;小型拖拉机1 756台,配套农具671台。总拥有量比1981年增长79.4%,其中链轨拖拉机由1981年的312台减少到197台,减少63%;轮式拖拉机由1981年的343台,增加到576台,增加233台,增长67.9%;小型及手扶拖拉机由755台增加到1 756台,增加1 001台,增长132%。
为适应耕地坡度大、地块小的特点,尚志县对田间作业机械不断进行改造。1974年以前,全县曾改造过一些田间作业机具,但由于生产效率不佳,机具不定型,没有进行推广。1974年至1978年改造动力插秧机和机耕铲140台,使用效果较理想。1978年至1985年全县改造手扶两铧犁20台。1980年至1983年试验改造手扶播种单体20台件,至今仍在河东等水田种植区使用;改造胶轮悬挂五铧犁15台;同期还改造了手扶翻地轮和水田机具水耙轮,至今使用效果较好。
1984年全县开始推广水稻旱育稀植技术,于1985年引进人力插秧机400台,因效果不甚理想,大部停止使用。1985年底引进了一些日本插秧机,效果较好。在众多种植业-机械中,水田机械效果较好,机械化程度较高;旱田种植仍以人工和畜力作业为主,适合一家一户小规模的田间作业机械发展缓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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