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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志》
 
 
第三篇 农业
 
 
 
 
第十一章 林业
 
 
    19世纪以前,现尚志县境内是一片原始森林。
    中东铁路修建后,沙俄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掠夺,使县境内大面积森林遭到严重破坏,尤其中、西部及铁路沿线附近的森林几乎毁尽。
    新中国成立后到1966年,人民政府加强了森林保护,开展了经常性的封山育林和植树造林运动,实施有计划的采伐,使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林业有了新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的10年,出现了严重的采育比例失调以及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毁林搞副业等问题,使森林资源再度遭到破坏,每年约消耗森林蓄积160万立方米。这10年,仅县辖的天然林就减少270 000余亩,每年大约以1.3%的比例递减。森林质量也在下降,密林变疏,天然红松陷于绝迹,珍贵阔叶林日趋减少。
    1976年以后,尤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林上山,田下川”、“农林并举”的发展方针,坚持“以营林为基础”,建立以针叶和珍贵阔叶为主体,天然林与人工林相结合的速生、优质、高产的针阔叶混交林,把尚志县建成以用材林为主,兼有防护及多种效益的商品材生产基地的林业发展方向;重新调整了林、农、牧、副结构,将原来林、农、牧、副7:1:1:1的不合理用地结构,调整为7.3:1.7:0.5:0.5的用地结构;认真贯彻了《森林法》(试行)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积极发展和建立了森林保护责任区;开展荒山、村屯、道路和水旁绿化;有计划的改造低产疏林、灌丛,对10度以上的耕地有步骤的进行了退耕还林;初步完善了林业生产责任制,扩大了社队(乡、村)林业经济成分。由于采取了以上综合性发展措施,加强了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初步扭转了被动局面,尤其植树造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1985年,尚志县林业用地面积9 677 145亩,其中天然林地约6 890 115亩,人工林地779 115亩,未成林造林地766 752亩,经济林5 175亩,苗圃4 845亩,是黑龙江省重点林区县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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