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成立前,尚志县无家畜防治院或兽医,牲畜死亡率较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牲畜疫病的防治工作。1950年,首先在尚志镇成立了第一个家畜防治所。1952年,又在一面坡、苇河等镇增设了4处家畜防治所。以后,各乡镇相继建立了家畜防治所。到1985年,除县级家畜防治院外,22个乡镇都设有家畜防治院,各村都配备了兽医,医疗设施也逐步完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已基本形成了一个家畜疫病防治网,保证了全县畜牧业的发展。
在尚志县,对畜牧业发展危害最大的畜禽传染病主要有马传贫、布氏杆菌、布氏结核病、马鼻疽、偶蹄兽口蹄疫、猪的三大疫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鸡瘟、禽霍乱,其中马传贫、猪瘟、鸡霍乱危害最大,其次是结核、丹毒。
马传染性贫血病
马传染性贫血病,是1956年由苏联进口的小额贸易马传入我国的。尚志县是1963年8月在苇河林业局首次发现。经检疫,该局所属服务公司和供应科两个单位的21匹马中,确定为马传贫的7匹,疑是马传贫的1匹,检疫前已死亡的4匹。为迅速控制马传贫蔓延,县政府立即成立了马传贫防治委员会和技术核心组,同时在病区和受威胁区建立了防疫组织和防疫制度。从1964年开始,县里又抽调兽医技术骨干对全县马匹进行检疫和普查工作,对病马实行"养、松、隔、封、销、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
马传贫严重影响了尚志县的养马事业。从1963年到1980年,尚志县因马传贫而死亡的马计3 716匹,其中可疑死亡2 460匹,处杀1 256匹。1977年以来,由于及时对马匹注射马传贫病疫苗和隔离试治,马传贫发病率已呈下降趋势。1984年,全县判定马传贫病马20匹,1985年判定6匹。
偶蹄兽口蹄疫病(五号病)
1964年1月18日,在尚志县小九林场发现偶蹄兽口蹄疫病。仅1个月时间,疫情迅速蔓延到帽儿山、亮珠、尚志等8个乡镇的49个生产大队、110个生产队和13个机关企业。这些单位共养牛1 385头,发病937头,发病率达69.6%,死亡93头,占发病率的10.2%;猪发病153头,死亡24头;羊发病64只,死亡31只。这是尚志县有史以来发生面积最大损失最重的五号病大爆发。未久,便控制了疫情蔓延,大部分病畜经治疗得到康复。其后,由于连续多年抓了偶蹄兽口蹄疫病的预防工作,到1985年再未发生此病。
猪瘟
1963年3月,尚志镇爆发了猪瘟,全镇发病猪521头,死亡267头,占发病猪的51%。为控制猪瘟的蔓延,县成立了家畜防疫指挥部,并对疫区进行了封锁,对健康猪进行了预防注射,对病情猪进行了治疗,猪舍进行了全面消毒,死猪全部焚烧。
多年来,尚志县由于始终坚持了"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已控制了猪的三大疫病及鸡瘟的大规模发生。1980年,猪的三大疫病预防注射率为87.2%(春)和88.1%(秋),生猪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1985年,尚志县石头河子镇、黑龙宫镇、河东乡、新光乡经省、地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确定为"四无乡(镇)"(无猪瘟、无肺疫、无猪丹毒、无鸡瘟)。
炭疽病 马鼻疽
1948年,尚志县曾发生炭疽病。黑龙江省家畜防疫所会同县农业科的技术干部组成3个小组,对全县马、牛全部进行了炭疽预防注射,至今未发生此病。
50年代到60年代初,马鼻疽对大牲畜威胁较大,经多年的防治,到1984年,全县已基本得到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