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世纪末,尚志县境内森林茂密,是一片以针叶为主,针阔混交的原始林带,有"红松之乡"的美称。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沙俄强修中东铁路,开始了对县内森林资源的掠夺。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中俄签订了《中东铁路支俄合同》。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沙俄代表霍尔瓦特和中国吉林省代表在哈尔滨签订了《吉林省铁路伐木合同》。合同规定,沙俄有权在"砍木地段内,自行设法布置砍伐森林等事,并可堆积木材,建设锯木等厂,搭盖住房以及铺设运木支路",并有权"应用敷余之木植外卖”。这就为沙俄等外国势力在尚志境内任意砍伐森林取得了“合法权”。沙俄根据这两个合同,在中东铁路沿线高岭子、石头河子、亚布力、苇河、一面坡、乌吉密、帽儿山等地开始了大规模的砍伐,其范围在5 490平方公里左右,相当于中东铁路租界地总面积16 482平方公里的1/3。到1920年(民国9年)全县境内就有15个林场在哈尔滨木石税费总局注册。
这期间,砍伐林木的数量是巨大的,仅1914年(民国3年)统计,共砍伐加工枕木的原木89.7万根,制板材的原木近28.5万根,制成其它材种的原木94.8万根,打木柈22.54万立方米。
1914年(民国3年)到1916年(民国5年)的3年中,通过县内火车站运出原木805万公斤,檩柁等建筑材131万公斤。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继续掠夺县内的森林资源,并在一面坡设立营林署,辖珠河县、延寿县全境及苇河县大部,专事采伐。
为了加强垄断,他们实行了所谓"森林国有经营权",除铁道和特殊关系会社之外,个人经营林场全部取消。近腾公司于1932年(伪大同元年)9月接管林场后,遂于12月开始采伐,每日采伐10余车(火车)。1938年(伪康德5年)仅苇河县即采伐木材约401万新满立方尺,其中松木228.2万多新满立方尺。1940年(伪康德7年),近腾公司全年采伐木材即达4.68万立方米。
由于帝国主义大肆砍伐,全县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九·一八"事变前,即已砍去全林面积的60%,距离铁路线二三十公里至三四十公里之内的森林几乎被毁尽。正如《珠河县志》所说:"自俄人敷设中东路,所有成林木品砍伐净尽。旋因垦荒伐木,凡属林区,概从斧削,天然林木,今日濯濯"。"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再度采伐14年,到1945年,县内大面积森林已几乎被掠夺穷尽,出现了成片的荒山秃岭和疏林地。
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群众性的封山育林和植树造林活动,使森林逐步得到恢复。50年代初,县人民政府增设了林业科。1958年到1963年,成立了尚志建场办事处,在中部和西部建立了一面坡、元宝、黑龙宫、苇河、联合、帽儿山、万山7个经营林场,在东部深山区建立了苇河、亚布力两个森林工业局。中央和省又先后在万山、虎峰、帽儿山、长岗设立了教学与科研性质的实验林场。1963年,县成立了林业局,在林区社队设置了新型林场和林业工作站。1963年后,县内又增设了尚志、老街基、小九3个经营林场。自此,全县形成了森工利用、县辖经营、直属科学试验3个林区,开始了有计划、有组织地采伐、经营和科学实验活动,使全县林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森林资源的利用上,苇河、亚布力两个森林工业局以主伐方式采伐,县辖林业局的10个经营林场主要进行次生林采伐和人工林间伐。1949年至1985年,全县(包括苇河、亚布力林业局)共生产木材约1 570万立方米,其中县辖林业局系统共生产木材160多万立方米。
另外,1970年以后,各乡镇都相继建立了乡(镇)办林场,除从事育苗、造林、幼林扶育等作业外,还从事少量次生林采伐和人工林间伐。1980年以后,每年采、间伐总量少则几千立方米,多则8万多立方米。1958年至1985年县属国营林业企业采伐量(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