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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启动了市政府向出资企业派驻监事会工作,出台了《关于在我市国有独资企业开展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市国资委述职制度。企业业绩考核改革深化。将保增长、促发展和信访工作列入2009年度考核指标,实现了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信访、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等指标与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的有机结合,扩大业绩考核范围,受考企业由三户增至七户。
国资监管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全面完成2008年企业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编审工作名列全省第一。开展哈药集团等40户企业财务预算试点工作,完成试点企业的预算编制和上报工作;制订出台《哈尔滨市市属国有企业2008年度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6户企业进行绩效评价。
强化国有企业法制建设。2009年,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把东轻公司纳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市国资委监管的12个公司(集团)全部设置了法律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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