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配合产权制度改革,认真抓了股份制、中外合资合作、产权转让、兼并、破产、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资产评估立项、确认的管理工作。1~12月份共完成评估项目765项,比上年增加104项;评估价值545 643万元,比上年增加84 756万元;增值率达58.36%,比上年增值率增长6.07%。特别是完成了秋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评估立项确认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国务院91号令,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全市20个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1994年年检工作。对初检不合格的评估机构,提出改进措施,令其限期整顿,并对整顿结果进行复检。年检结束后,对年检合格的评估机构在《哈尔滨日报》上发布公告。三是加强评估工作管理,提高评估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5年9月中旬,与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举办全市第二期资产评估培训班。全市七区五县(市)各评估机构从业人员217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资产评估培训证和上岗证。四是初步制定《哈尔滨市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和《哈尔滨市资产评估一般操作程序》。从立项、委托、评估到评估报告的撰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统一印制资产评估操作的各类表格,准备从1996年开始正式试行。
(马晓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