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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共进行行政事业产权登记3 466户,占有登记资产总额147亿元,负债总额41.4亿元,国有资产总额106.2亿元,固定资产总额85.7亿元。通过产权登记进一步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状况。
开展市直行政单位房产清查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了财政、国资、房产等部门和有关中介机构共同参与,2001年对市直行政单位占用的各类房屋产权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同时进行资产评估,确立房产价值。共清查市直48户行政单位(文政办公区按一户统计,贵新街办公区按一户统计),清理出房产房屋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评估后确认房屋价值为11.7亿元。统一部署,开展自查。通过抽调专人成立组织,制定清查方案等具体工作,确保房产清查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集中力量检查核实。根据被查单位自查上报的情况进行清查核实,确保房产清查结果准确无误。将房产、清查与资产评估结合起来。通过认真清查核实和评估,发现被查单位漏报房产25 108平方米,涉及房产17处,房产评估价值O.7亿元。
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流失查处工作。一是对哈尔滨广来汽车配件公司的国有资产进行了界定。根据市纪检委办案需要,对所提供的资料,依据有关政策法规予以产权界定,并出具有关界定报告。二是对市岩棉厂国有资产产权予以界定,经过调查,认定岩棉厂原始投资属中新集团公司,从而理顺了产权关系。三是对市旅游局所属哈尔滨市国有旅游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进行界定,形成产权界定意见报告。四是深入水利机械厂对部分职工上访反映在企业改制期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调查,上报市信访办。五是对市畜牧局在出售金星宾馆国有股权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调查,形成了调查意见,并解答了企业职工的疑问。
做好统计评价和日常清产核资工作。一是完成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分析工作,2001年完成哈尔滨市2000年度6 112户企业和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收集、汇审和上报工作。二是开展全市药检、药品监督、药品管理等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共对药检、药品监督、药品管理等16个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将清查结果上报省财政厅。三是开展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成立全市国有企业效绩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企业效绩评价方案,并将效绩评价具体落实到30户企业,将企业厂长、经理年薪制与效绩评价结果挂钩,兑现奖惩。四是制定关于开展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工作方案,对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的目的、内容、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规范。2001年,完善了产权交易市场法律体系,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通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制止场外交易,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马晓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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